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最新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持证单位名单。截至发布日,全省共有正式持证单位59家、临时持证单位32家,合计91家企业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。
一、正式持证单位(59家)
正式持证单位是指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,取得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且许可期限超过一年的企业。这些单位可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、处置等经营活动。名单涵盖全省11个设区市,涉及类别包括:
- 南昌市(8家):如江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、HW49其他废物等。
- 九江市(6家):如九江某固废处置有限公司,经营类别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、HW22含铜废物等。
- 景德镇市(3家):如景德镇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经营类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等。
- 萍乡市(5家):如萍乡某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,经营类别为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等。
- 新余市(4家):如新余某危废处置中心,经营类别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等。
- 鹰潭市(5家):如鹰潭某铜业公司,经营类别为HW22含铜废物等。
- 赣州市(10家):如赣州某稀有金属公司,经营类别为HW47含钡废物、HW48等。
- 吉安市(4家):如吉安某环保公司,经营类别为HW09油水、烃水混合物等。
- 宜春市(5家):如宜春某锂业公司,经营类别为HW35废碱等。
- 抚州市(4家):如抚州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,经营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等。
- 上饶市(5家):如上饶某环保科技公司,经营类别为HW21含铬废物等。
(注:以上为部分示例,具体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许可证编号、经营类别及规模可查询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。)
二、临时持证单位(32家)
临时持证单位是指因特定工程项目或应急需求,经审批取得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的企业。这些单位通常用于处置特定区域或特定类别的危险废物,许可期限届满后需重新申请或转为正式单位。临时单位分布如下:
- 南昌市5家、九江市4家、赣州市6家、宜春市4家、上饶市3家、吉安市3家、抚州市3家、萍乡市2家、新余市1家、鹰潭市1家。经营类别聚焦于HW01医疗废物、HW08废矿物油、HW49其他废物等。
临时单位的存在有效缓解了部分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,但需严格落实经营记录、转移联单等制度。
三、注意事项
-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经营类别、规模、方式从事经营活动,禁止超范围、超量经营。
- 产废单位在委托处置时,应核实受托方持证情况,签订书面合同,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。
- 公众可通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“固体废物管理”栏目查询最新名单及许可证变更、注销情况。
-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。
本名单基于近期公开信息整理,具体以生态环境部门正式公告为准。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官方动态,确保合规经营和平安处置。